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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往往重视理论的讲解而忽视学生亲自操作,对警务急救器材的讲解和操作讲解不明,甚至自身并没有接受过这方面的培训,不懂急救技能与急救器材的结合。有的公安院校虽然开设了警务现场急救课程,却没有配备警务急救器材,致使这些院校毕业的学生进入公安队伍后,遇到需要现场急救时不敢甚至不会使用救护器材,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警务现场急救课程的教学重点不明。调查表明,任课教师在警务现场急救课程教学中对紧急救护技能都有所讲解,但忽略南北地理位置差异等情形时有发。例如,在传授中毒急救时,南方地区的公安院校应侧重讲解关于蛇毒的应急处理。在北方地区的公安院校,可着重讲解关于冻伤的急救技能。此外,应着重传授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技能。学生重视程度不高。通过对北京某公安院校学生警务现场急救课表现的观察发现,不少学生上课态度懒散,实践动手能力弱,很多学生仅仅将这门课当作一项作业去完成,而未认识到所学技能的重要性。公安院校完善警务现场急救课程的对策。完善警务现场急救行为的法律法规首先,对于警察出现在急救现场时对伤员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在法律上加以明确。不进行相应的救助将追究法律责任,不应该进行的救助而不救助,发生的危险后果则不负责任。其次,对于警察已经进行的救助,后因为警察主观原因放弃救助而导致伤员发生了严重后果,例如遗弃、暴露病员病情隐私等,应当纳入法律惩治的范围。最后,在进行急救时应尊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自愿,不能强迫伤员申请救助。只有在上位法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公安院校在制定相应的警务现场急救课程时才有法可依,有理可据,教师在回答学生的疑问时才能更有信服力。进一步明确警务现场急救课程的意义通过对北京几所公安院校开设警务现场急救课程的调查发现,虽然这些院校开设了急救课程,但学生们对这门课的重要性认识不清,主要表现为:有些学生对警察所肩负的职责不清,有些学生认为现场急救这门课程应当由医学院的学生学习,自身对这门课的重视程度不高。有些学生认为这门课的主要目的是警察如何救助别人,而忽略了警察自身在执法过程中可能负伤,需要自救,导致对这门课的定位不够准确。为避免不必要的伤亡,我们必须对警务现场急救课程认真对待和学习,这就要求教师在传授急救技能的同时,必须端正学生们对这门课的态度,使学生们清醒地认识到这门课程的重要意义,在上课时充分调动学生们的积极性,这样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改进和完善警务现场急救课程。第一,学校应购买一些人体解剖模型,教师在上课时要充分利用学校多媒体资源有针对性地为学生播放关于如何进行现场急救的视频。使学生对人体结构有充分的认识,同时结合相应视频的直观指导,更有利于对急救技能的掌握。第二,购买一些警务急救器材,同时加强对急救课程教师使用这些器材技能的培训。使学生掌握警务急救器材的使用方法,在面对需要急救和自救的情形时能更加从容处理。第三,将选修课改为必修课,增加相应的课时,使学生有足够的时间来系统的学习这门课程。以四川警察学院开设的32课时现场急救课程为例,心肺复苏训练是在2学时的课堂原理讲解之后进行,学生利用自由支配的20分钟自行揣摩按压部位,分6组进行训练,最初耗时约15分钟就能完全掌握要领,而后面几轮测验,在5分钟之内能达到满意的训练效果。